會議議程
時間:2024年4月21日(周日)
地點:上海交通大學徐匯校區(qū)北四樓(正誼樓)206會議室
8:00-8:35 會議簽到
8:35-8:50 開幕致辭
主持人:邱遙堃(上海交通大學中國法與社會研究院副教授)
致辭人:季衛(wèi)東(上海交通大學文科資深教授、中國法與社會研究院院長)
8:50-9:00合影
上半場報告、評議與討論
9:00-11:30(報告人每人10分鐘,兩位評議人每人10分鐘)
主持人:翁壯壯(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報告人:葉軍舒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我國農(nóng)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司法認定標準——基于109份裁判文書的整理與分析》
評議人:侯猛(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翔宇(華東政法大學國際金融法律學院副研究員)
報告人:陳蘇豪(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特聘副研究員):
《刑事司法中的運動式治理:組織邏輯及其影響》
評議人:侯猛(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楊帆 (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
報告人:鄭云波(浙江師范大學法學院講師)
蘇明偉(浙江師范大學地理與環(huán)境科學學院博士生):
《法律地理學視域下我國法治政府建設水平的時空差異及影響因素辨析》
評議人:程金華(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教授;中國法與社會研究院副院長)
張清(揚州大學法學院教授)
報告人:趙乾(同濟大學政治學系博士研究生)
《環(huán)保督察過程中的基層問責與容錯:基于“互惠性-表態(tài)”的實證分析》
評議人:程金華(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教授;中國法與社會研究院副院長)
張翔宇(華東政法大學國際金融法律學院副研究員)
報告人:陳曦宜(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非對稱互惠理論下的孝義務證成與法治實現(xiàn)》
評議人:楊帆(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
徐晨(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講師)
11:30-12:00 自由討論
12:00-13:30 午餐
下半場報告、評議與討論
13:30-15:00(報告人每人10分鐘,兩位評議人每人10分鐘)
主持人:李思豫(華東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
報告人:鄒子銘(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輕罪化社會治理模式的再反思》
評議人:王偉臣(上海外國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陳肇新(華東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報告人:韓振文(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沈宇倩(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
《市場化解紛視域下律師調(diào)解的檢視與完善》
評議人:王偉臣(上海外國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熊浩(復旦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報告人:柯玉璇(中國人民大學博士研究生):
《被毆打的”第三者“有過錯嗎——基于判決書的實證研究》
評議人:楊帆(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
熊浩(復旦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15:00-15:15 自由討論
15:15-15:30茶歇
15:30-17:30(報告人每人10分鐘,兩位評議人每人10分鐘)
主持人:趙澤睿(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報告人:李康(上海財經(jīng)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數(shù)字時代民間公開羞辱的憲法政治學分析》
評議人:張清(揚州大學法學院教授)
賓凱(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副教授)
報告人:張首君(復旦大學政治學系博士研究生):
《法律三元結(jié)構(gòu)論——一個弗洛伊德的視角》
評議人:賓凱(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副教授)
徐晨(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講師)
報告人:汪洋(東南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生成式人工智能視域下的刑事證據(jù)法規(guī)制》
評議人:陳吉棟(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邱遙堃(上海交通大學中國法與社會研究院副教授)
報告人:崔傳哲(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人工智能之治的法理基礎:信息性與自為性本質(zhì)》
評議人:陳吉棟(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肖夢黎(華東理工大學法學院講師)
17:30-17:50 自由討論
17:50-18::00 總結(jié)發(fā)言
主持人:楊帆 (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
發(fā)言人:賓凱(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副教授)
季衛(wèi)東(上海交通大學文科資深教授、中國法與社會研究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