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國法與社會研究院
【內容提要】
2023年12月19日下午,中國法與社會研究院法律實證研究工作坊第四期在上海交通大學中國法與社會研究院206會議室順利舉行。本次講座由上海交通大學中國法與社會研究院主辦,法律實證研究中心承辦。演講主題為“最高法如何為涉外法治建設提供服務與保障”,由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常駐知名學者Susan Finder(范思深)教授擔任主講人,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教授胡加祥、華東政法大學特聘副研究員吳尚軒擔任與談人。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教授、副院長、中國法與社會研究院副院長林喜芬擔任主持人。凱原法學院副教授(上海市東方學者特聘教授)Thomas Coendet(康允德),上海交通大學中國法與社會研究院助理研究員譚俊、上海交通大學中國法與社會研究院博士后景詩元等多名師生參與了本次講座。
主持人林喜芬教授首先對各位師生的到來表示歡迎,介紹了本期法律實證研究工作訪的演講嘉賓Susan Finder(范思深)教授,指出她是中國司法制度比較研究的專家,擁有多年涉華法律實務工作經驗,其研究聚焦于最高人民法院角色和運作的演變,并且表示期待Susan Finder教授的精彩講座。
在演講環(huán)節(jié),Susan Finder教授表示非常榮幸能夠來到交大講座,本次講座主要是對最高人民法院為涉外法治建設提供服務與保障的目的和方式進行探討。首先,她介紹了自己與最高人民法院合作的淵源和選題的原因。其次,她從十八大以來中國國際影響力的增強、政法機關更加積極地參與國際事務以及依法治國過程中加強黨的領導等角度梳理了涉外法治政策的發(fā)展脈絡。然后,她指出最高人民法院主要從四個方面支持涉外法治建設,即制定司法政策、間接參與立法、選編指導性案例及典型案例、支持和協(xié)助其他部門的工作等。最后她認為最高人民法院為涉外法治建設提供服務與保障的過程中體現了充分的能動性、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司法制度,能夠為涉外法治建設提供更專業(yè)高效的服務。她認為到司法機關實習、掛職是了解涉外法治建設的必要途徑,并鼓勵同學和老師們抓住機會積極參與。
在與談環(huán)節(jié),胡加祥教授指出涉外法治重要性的凸顯是我國參與國際交往所帶來的一個必然結果,可以將其劃分為兩個層面,即國家層面的涉外法治與民間層面的涉外法治。最高人民法院在涉外法治領域發(fā)揮指導性作用的領域主要為民間層面,而不是國家層面,具體表現為為民間層面的涉外法治糾紛提供指導。
吳尚軒特聘副研究員也認同最高人民法院在涉外法治領域主要針對民間層面,特別是民商事領域的案件裁判發(fā)揮的重要作用,為數萬家中國企業(yè)在全球190多個國家的投資實踐提供了保障。另外,他特別強調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制定政策性文件來服務于涉外法治的方式,具有靈活性、便捷性,適應中國社會治理的國情。
在現場提問與討論環(huán)節(jié),康允德教授指出中國當前面臨的挑戰(zhàn)是需要建立良好的營商環(huán)境,不僅要通過法治建立開放的制度來強化外部投資者的信心,還要以更主動的姿態(tài)參與到國際交流與交往中來與外部投資者建立更密切的聯系?,F場其它師生提出了最高人民法院如何通過政策制定發(fā)揮效率優(yōu)勢、如何從功能視角來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在涉外法治中發(fā)揮的服務和保障功能、最高人民法院在政策執(zhí)行的過程中怎樣體現其專業(yè)性等問題,Susan Finder對三位評議人的評議以及各位師生的問題都一一做出了回答。
最后,林喜芬教授再次對Susan Finder教授的精彩演講以及各位師生的參與表示感謝,第四期法律實證研究工作坊在熱烈的氣氛中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