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6
[author] 鄭永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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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鄭永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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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方法效命于法律判斷的形成,法律判斷的形成是一個將大小前提進行等置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視事實與規(guī)范之間的不同關系,要運用各種方法去建構大小前提,即使事實一般化、使規(guī)范具體化。這些方法包括:客觀目的探究,法律修正、正當違背法律,法律補充、反向推論等建構大前提的特有方法;觀察、實驗、技術鑒定、法醫(yī)鑒定等建構小前提的特有方法;以及演繹、歸納、設證、類比、解釋、論證、詮釋等建構大小前提共同運用的方法。它們共同構成法律方法的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