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張成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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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陷阱”:殘留風險與共受風險
現代性是建立秩序的過程,其中隱含著風險不確定性悖論,在現代性控制邏輯推動下,控制風險的行動往往內含著更大范圍風險的可能性。面對全球性風險,著眼于局部地區(qū)的地方性風險規(guī)避路徑已經失效,應當深刻理解風險分布的均等化對國家治理能力的挑戰(zhàn),完善多主體在風險治理中發(fā)揮作用的協(xié)同機制,通過新興技術賦能疫情風險防控,構建有溫度的國家治理體系。
在現代性早期階段,風險被理解為一種支撐著現代性拓展的控制邏輯之“未預料后果”,主要反映了一種計算不可預測后果的方式,而計算的方法包括統(tǒng)計概率、保險精算法、制定預期監(jiān)控的標準等,其目的是試圖控制不可控制,預測不可預測,現代性的“控制”邏輯貫穿始終。在當時的語境中,無論外在自然環(huán)境還是內在生活方式,都被認為是可以被控制和征服的。
在“控制邏輯”推動下,人們逐步發(fā)現許多限制和控制風險的努力實際上正在變成更大范圍的不確定性和危險,吉登斯將其稱之為“人為制造的不確定性”。在新的不確定性面前,人們發(fā)現以科學方式考察風險概念(風險=事件×概率)時,風險就會以概率計算形式出現,而這并無法排除最壞情況的發(fā)生。
在現代性高級階段,風險概念開始指向了一種獨特的“知識和無意識的合體”,人類社會正在面臨著“風險陷阱”的挑戰(zhàn)?!帮L險陷阱”意味著在處理“人為制造的不確定性”時,一方面我們把擁有確定知識作為風險抗衡的工具,會導致對風險的忽視,使風險更加超出控制范圍;另一方面缺失知識與風險對抗又會開啟恐懼大門,加重風險恐懼。人類為何會遭遇“風險陷阱”?歷史地看,在現代性初級階段,由于工業(yè)技術發(fā)展所導致的現代性社會中的“好處”稀釋了對風險的恐懼和批評,使得風險“合法化”并嵌入制度決策內部,而“殘留風險”的存在則在更長遠意義上進一步加劇了風險。在現代性的高級階段,“殘留風險”已經超出社會控制。
我國正處于新全球化、第四次工業(yè)革命與社會轉型發(fā)展“三重疊加”的歷史交匯期,風險構成時代的重要特征,公共衛(wèi)生、安全和環(huán)境等風險事件日益增多,給利益相關者造成健康、安全、財產等多方面損失,尤其在風險全球化時代,風險語境正在構成社會治理亟須面對的新常態(tài)。伴隨著人類面臨風險挑戰(zhàn)形態(tài)與影響的日益廣泛、多元和復雜,諸多公共問題和集體行動困境破解都涉及 “共受風險”(shared risk)與“協(xié)同行動”問題。重大公共衛(wèi)生突發(fā)事件影響到每一個人,疫情防控沒有旁觀者,沒有人能置身事外,沒有人能獨善其身。風險管理是一個在不確定性條件下多方利益主體博弈的政治和社會過程,政府必須適應在不確定情景下進行風險決策和行動的現實挑戰(zhàn),具備風險事件治理意識以及辨識、選擇、控制與轉化風險危機的治理能力。只有建立面對特定風險的政府、市場、社會、專家、公眾等多元參與的合作治理模式,才能適應未來復雜多變的“風險社會”。
風險分布的均等化與全球風險合作
人類社會發(fā)展已經進入“晚期現代性”階段,該階段的特征通常被描述為:全球化、社會自反性的強化、非傳統(tǒng)社會形式的聚集、新興風險和傳統(tǒng)安全交織等特征。促使“簡單現代性”向“反思現代性”轉變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全球化是其中一個關鍵變量。但“對病菌來說,另一件好事是世界貿易路線的發(fā)展,……這些貿易路線把歐洲、亞洲和北非有效地連接成一個巨大的病菌繁殖場” 。按照吉登斯的理解,全球化首先指全球交往體系的形成,時空邊界進一步拓寬,個體和集體生活領域大大開放,個體行為都與全球發(fā)展處于緊密聯(lián)系之中,“美國人周游世界和外國人移居美國的迅速增多,正在把我們變成另一座熔爐——這一次是病菌的熔爐,而這些病菌我們原先認為不過是在遙遠的國度引起一些古怪的疾病而未曾予以理會” 。在現代性早期階段被合法化的“潛在副作用”也正在日益全球化,成為備受關注的公眾議題。
全球化趨勢消解了風險邊界,使得風險超越了地區(qū)和空間限制。不僅一個群體、一個地區(qū)、一個國家受到風險威脅,全球范圍各個群體都會受到風險威脅。公共衛(wèi)生突發(fā)事件和健康風險不僅會影響某些國家或區(qū)域,還會超出該區(qū)域“嫁接”給附近或者較遠的地區(qū)和群體?,F代風險出現在地理上特定區(qū)域,具有地方性特征,同時還具有非特定性、普遍性、全球性特征,其形成有害影響的途徑往往是不穩(wěn)定、不確定和不可預測的。風險分布是一個涉及利益重新配置的公共問題,在全球化趨勢下,等級式風險分配邏輯正在被打亂和失效,出現了風險分布的均等化趨勢。
在全球化的今天,面對疾病快速傳染擴散的突發(fā)事件,國境已然不是阻止病毒傳播的屏障,單靠一國政府部門很難有效控制疾病在全球蔓延。風險的全球本土化性質決定了我們利用現代性第一階段建基于控制邏輯之上的風險治理策略已經不能奏效。在疫情防控中,只要有一個國家失控,全球的戰(zhàn)役就不會結束。通過本次事件,我國應該積極倡導或主導建立全球公共衛(wèi)生事件的治理體系,唯有有效的全球合作和多邊協(xié)同,才能使疫情真正獲得有效管控。
與財富分配邏輯“等級化”“階層化”邏輯不同,風險分配遵循的是“公平性”原則。盡管在主觀上,我們“并不能排除以一種分層或者等級分明的方式分配風險”,但在客觀上“風險以平均化的效果展示”。在疫情肆虐的當代社會,每個人都在受到威脅,病毒沒有國界,疫情沒有種族。在高度現代性階段,風險正在成為一種傳統(tǒng)社會生活形式(如階級與地位、家庭鄰里等)的瓦解者,圍繞著風險恐懼的新的社會整合正在興起。被 “風險社會”所攪動起來的危險會促使受害者聯(lián)合起來形成一種促進風險治理的行動性力量,“每個人都傾向于參加自衛(wèi)軍”。在全球風險分布的“均等化”趨勢下,應加快風險治理范式的行動轉向,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尤其在應對全球公共危機的過程中,人類命運共同體構建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凸顯,在“風險恐懼”周圍的人類社區(qū)應當團結協(xié)作,攜手應對疫情挑戰(zhàn)。
風險共生:走向以“責任”為核心的風險治理
社會治理既是一種宏觀治理結構,更是一種微觀操作實踐,社會治理體系應當是適應特定“風險性質”和“環(huán)境特征”的整合型社會治理結構。從個體來說,應當完成從以風險控制邏輯為基礎的“危機斗士”角色,到以風險共生邏輯為基礎的“具有互動性和系統(tǒng)性的風險管理者”角色的轉換;從管理方式來說,應當實現從面對風險無準備的、臨時性反應到以主動、系統(tǒng)和綜合的方式管理風險轉變。一分預防勝過十分治療,應當通過風險管理構建強健的風險韌性,確定風險治理全周期中的優(yōu)先項,更加注重風險預防。以不確定性、復雜性為特征的風險事件正在成為社會治理亟須應對的常態(tài)變量,面向未來,應進一步加強社會協(xié)同,促進風險防控全球合作,強化以“責任”為核心的風險治理能力建設。
首先,加強風險治理“戰(zhàn)役”中的知識供給,為治理體系構建提供“科技支撐”。風險戰(zhàn)役中特別需要關于風險產生、傳播和分配的相關知識供給,科學技術處于風險治理“戰(zhàn)役”的前線,“風險社會是科學技術的終極舞臺”。新冠疫情防控戰(zhàn)“疫”對風險治理中的知識供給水平和能力提出了極高要求,不僅需要研究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涉及病毒的醫(yī)學和科學屬性,還要系統(tǒng)分析突發(fā)重大公共衛(wèi)生事件的社會治理屬性和應急管理屬性,探索適應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發(fā)展規(guī)律的社會治理理論。風險治理主體應善于利用風險數據資源作為制定預判、監(jiān)管、干預等治理措施的重要依據,使應對措施更具針對性、前瞻性和科學性。
其次,以公平原則為基礎構建全球風險責任分擔體系。人類發(fā)展過程中風險和機遇同在,責任綱領在一定意義上可以保證收益的可持續(xù)獲取和對風險的公平分配。在風險防控中,發(fā)達國家顯然不只是“旁觀者”,即便人們尚抱有一種把風險事故隔離在他人區(qū)域的懷舊想法,這種情況發(fā)生的概率也越來越低。在倫理學理論中,當羅爾斯對“作為公平的正義”的呼吁,被指向每一個特殊個體對他們自身在政治或社會安排中可能擁有的位置及命運進行倫理價值評判時,公平原則成為必選項。羅爾斯指出,公平“不受現存需要和利益的限制”,應當成為基本原則。在風險和發(fā)展共存的社會情境下,人類社會需要“負責任的發(fā)展” ,在風險分布中,應當接受相關主體處于不確定性風險的本來狀態(tài),在不確定性情景中重新考慮風險決策,并以此為基礎形成全球性責任分擔機制,突破狹隘的利益決策模式,構建更具系統(tǒng)性和精細化的責任決策模式。在疫情防控中,公平要成為風險化解和風險治理的基本原則,而不能僅停留在目標層面;在風險社會中要根據公平原則做事,而不僅僅是瞄準特定目標,“有目的”地做事。
再次,構建以有效治理為核心的合作式風險治理機制。面對風險全球性,僅僅著眼于部分群體和局部地區(qū)的地方性風險規(guī)避路徑已經失效,所有風險規(guī)避和轉嫁之路都已堵塞。風險不受地域和時域限制,面對風險人們無處可逃,唯一選擇就是大家一起行動起來共同參與風險治理,“如果人類保持文明的狀態(tài)或者保持進入文明的狀態(tài),相互聯(lián)合的藝術必須得到提高與加強”。人人皆有參與風險治理的權利及義務,應當構建以有效治理為核心的合作式風險治理機制,在機制構建中提高法治保障水平,彌補在應急管理過程中法治思維和法制約束的缺位。合作式風險治理是“包括共同參與、共同出力、協(xié)調融合、溝通共識等‘合作式’的結構機制”。
最后,注重預防性倫理構建,為風險治理提供牢固倫理支撐。風險社會的倫理規(guī)范應當被對風險恐懼的探索(Heuristics of Fear)所引導,風險倫理是一種前置式預防倫理,更重視后果發(fā)生前的過程,要給“對厄運的預測”以更多注意。人類需要對在風險中存在情形之不確定性和無規(guī)則性進行反思。在自然面前,人類不能過高地估計自身力量,也不能過高地估計人類消除偶然性的方案。面對風險,人類不能放棄抵抗和治理努力,更不能輕蔑地忽視風險,麻醉自己。面向未來,在風險倫理規(guī)范指引下,我們應該直面風險,沿著感受風險和解決風險的道路不斷前行,走向與風險的共生。
本文原載《探索與爭鳴》2020年第4期·抗疫與國家治理現代化???/span>